泡酒吧,对我来说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,主要是不喜欢那嘈杂的环境,还有出来后一身的烟酒味,可周五还是因为工作原因去了趟POP。
第一次踏进POP大门,感觉还是那样,如同其它的酒吧,只是这里环境大点,气氛更好而已,或许在黄岩已数一数二,但在我眼里仍然是个乌烟瘴气之地。
在酒吧的三个小时中,或站在扶栏上冷眼旁观或躺在沙发上“闭目养神”,这样得以躲避别人的敬酒。期间一直被同事拖着去跳舞,但我向来讨厌这样扭动身躯,这不由使我想起“人亦花妆醉”写过的《0576 继续摇摆》中的一段话:“酒吧里,有两种女人。一是优雅的女人。她们顾及在男人眼睛里的自己,所以她们非常在意自己有没有舞的太狂了?是不是跳的太疯了?会不会动作过分了?等等。于是她们不去跳不去舞,就做男人喜欢的女人。优雅地品着酒,偶尔摇上那么几下。二是疯狂的女人。她们才懒得去张望那些男人,吸烟的模样比男人还狠,那不屑的眼神就像全世界的男人都惹过她们似的。闭上眼睛,世界都是我的。摇吧!摇吧!因爱受伤的女人们。我是这样理解她们的。”或许我是第一种女人,但就算在没有熟人、可以自我放纵的地方,我仍然如此,骨子里就不喜欢那样!
在扶栏上看着男男女女,在酒精的作用下,相互抱着疯狂地扭动,大屏幕上不断打出一些半赤裸的话,一切的一切那么和谐,可我仿佛置身事外。很多人就是需要在酒吧这种昏暗的灯光、震耳欲聋的音响效果催化下,撕下平时伪装的面具,尽情的放纵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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